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派出机构,在分行直接领导下,负责淄博市范围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其基本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人总行、济南分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在辖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辖区及淄博市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及淄博市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淄博市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淄博市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淄博市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负责管理协调淄博市反洗钱工作。
(9)管理淄博市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10)管理淄博市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1)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2)承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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